科学研究

深圳大学本原设计研究中心首部主编的地方标准发布

2022.01.08

2021年12月25日,深圳大学本原设计研究中心首部主编的地方标准——深圳市《无障碍设计标准》(SJG103-2021)正式发布,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




为响应贯彻深圳市委六届九次全会建设无障碍城市的目标,遵照《深圳市创建无障碍城市行动方案》和《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中规范无障碍建设标准化问题的要求,深圳市住建局组织深圳大学本原设计研究中心联合国内无障碍研究机构、深圳市各大型设计机构、深圳市无障碍促进会、深圳市BIM促进会,共同进行深圳市《无障碍设计标准》编制工作。



标准在符合工程规范表达范式的基础上,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结合防火、照明、标志信息、各类建设场所、建筑类型、智慧信息等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规范标准,借鉴融合美国、日本、英国、爱尔兰、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无障碍规范要求,在无障碍建设的先进性和科技性融入、通用设计理念表达、深圳地域特征呈现、无障碍内容均衡覆盖、阅读使用便利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创新和突破。

标准采用自下而上的框架模式,从设施要求到配建要求,进行条文组织,全文共26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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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无障碍设计标准》框架组织结构


较国标《无障碍设计规范》和《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本标准共变动155条(包括简化调整、新增、参照其他标准中无障碍要求纳入的条文),变动率为58%。



深圳市《无障碍设计标准》条文编制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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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无障碍设计标准》的阅读和使用可参照以下流程:
无障碍设计常识了解 :术语、基本规定(第二、三章);
无障碍设施尺寸、安装、产品要求的掌握 :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第四章);
在设计审核过程的使用
①确定建设类型(第五至八章)
②查阅该建设类型需要配建的无障碍设施(第五至八章条文说明中“无障碍设施一览表”)
③该建设类型的一般配建要求(对应章节的“一般规定”)
④该建设类型的个性配建要求(对应节内的条文)
⑤需要配建的设施设计、安装和产品要求(第四章的设施条文)



在执行国标的基础上,深圳市《无障碍设计标准》为满足深圳市科技特色、智慧城市导向、地域气候特征、服务受众细化、城市进程和通用性表达的需求,进行了突破尝试,为落实具有深圳特色的无障碍城市建设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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